关于第四届九次理事会决定免去和增补理事的通告
详细说明:
各乡镇、社区木兰拳协会(分会)、健身辅导站(点):
根据协会《章程》规定,经2017年1月12日溧阳市木兰拳健身运动协会第四届九次理事会审议决定:由于长期不能履行理事职责,免去孙息、史俊兰、史美芳、高荷珍、潘金娣、程丽萍、周永华等7位同志溧阳市木兰拳健身运动协会第四届理事职务;同时免去应琦同志(因病逝世)溧阳市木兰拳健身运动协会第四届理事职务。
根据工作需要,增补杜建平(男)、生凤英、王珏英、姚旦伢、史梅玲、张炎元(男)、丁益玲、袁亚萍等8位同志为溧阳市木兰拳健身运动协会第四届理事。
特此通告。
二0一七年一月十二日
抄报:溧阳市民政局
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、体育总会